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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與寬恕

最早我對寬恕的觀念來自由"奇蹟課程"整理出來的"寬恕十二招"這本書,此書的寬恕講的僅是接納自己的正向態度但卻是不完整的,心理治療所說的"接納內在小孩"也類似,將被否認的分離的我看作自己沒長大的小孩重新接納。現在以更全面的視野來看這些觀念,便瞭解這類的安撫和正向態度並未實踐真實的接納,甚至反而易變成自欺欺人的一個手段。

接納自我的範圍應是接受自己的全部面向,包括過去所否定的一切。但關於否定的原始動機—即分裂、自卑自棄、罪惡感、限制呢?一樣要接納嗎?這樣不就矛盾了嗎?況且我們經常耽溺在這樣的自我否定中卻不自知!因此如果只是自以為接納而沒有真誠的面對自己,有紀律的針對當下每一心智情緒事件作處理並活在自我的完整之中,也許對於一時的情緒轉換有幫助,但無法真正有效解決問題。

如同我們要由一個房間進入另一個房間的方法是將一扇門打開並走進去才叫做動作的完成。那麼寬恕便是完成接納的一個行動。寬恕的目的就在達成完全的接納,它本身就是接納的動作、工具和實現。在寬恕的過程中坦誠自己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否定,並且不再允許自己再做同樣分裂自己的事。而且當我們拆解了整個劇本來一一檢視、原諒自己,便將整個事情發生的過程都看在眼裡,事情再發生時便更容易覺察,減緩發生的速度或事後更加容易明白發生原委,並加以處置,這樣才是真正對自己負完全的責任,並將自己有效的維持在整合的當下。

單純的接納的態度對於我們自我否定、自我疏離的思想和情緒系統過於包容,視為理所當然,而不去探究不去有紀律的終止這些作為,那麼接納到最後也只是自我欺騙,白忙一場罷了。內在小孩的強調同樣也是一種縱容和疏離。寬恕的態度則不再放縱所有破壞自己的完整性的思想情緒,誠實的使自己更加自律的處於一體平等的存有狀態,才能活在這裡完整的表達自己,對於要完成的任務做出真正有效的行動。

總而言之,我們接納或允許的是自己與所有生命的一體平等及其無限的表達形式=不接受不允許所有的分裂運作與形式。因此再多的理由,都不再接納這世上所有的因分裂造成的虐待和饑荒和貧窮和戰爭….。單單接納的態度很容易被誤解和縱容,建議以真誠的自我寬恕的行動取代。



張貼者: Tanya Chou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標籤: 回到本真生命
轉自:http://tanya-chou.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3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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